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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滨海县努力寻求引进外资新突破
2006-02-18 09:28  文章来源:江苏省滨海县外经贸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 

    一、加大活动力度

      1、提升组织化。一是按照“扩大规模,拓展领域,提升水平”的要求,大规模、高频率、多层次地推进外向招商活动;二是县财政要加大对招引外资的支持力度,对境内外招商活动,配合牵头部门制订方案,超前做好经费保障。对乡镇、企业自主参加的招商活动,根据活动取得的项目成果,给予一定比例的活动经费补贴;三是突破重点招商领域。把重点放在港台、韩、日,尤其突出招韩资。一要围绕盐城的汽车工业抓前伸后延配套,二要充分利用化工项目集中区的承接优势,加大化工企业招引外资的力度。

     2、注重实效性。一是认真做好各项招商活动的组织策划。从实际出发,明确各项活动主题,灵活举办招商洽谈会、招商环境说明会、招商宣传活动、招商联谊会等各种形式的招商活动。逐步建立健全境内外招商信息网络,积极探索利用即将建立的日本、韩国、美国、德国、台湾等境外联络机构和专业招商局的有效途径,充分做好活动的前期准备,扩大活动效果。二是建立招商项目库。县发改委、经贸委、农办等部门认真编排重点企业增资扩股、嫁接改造、港口及港口工业、基础设施工程、房地产、农业开发等方面的项目,搞好项目论证和包装,提高引进外资成功率。三是鼓励和引导项目集中区和企业自主招商,提高企业在各项招商活动中的参与度,加强针对性,促进实效性。

     3、合理有序安排活动。全年活动年初定,每次活动明确相应牵头领导部门和单位,做到超前准备,有序开展,达到月月有活动、形式多样化、内在有联系。年内外向招商活动初步计划:一是组织参加盐城(广东)投资合作洽谈会,时间:2月份,规模:25人左右,主要内容:开展项目洽谈,落实一批签约项目,牵头单位:经贸委。二是滨海(厦门)招商说明会,时间:3月份,规模:50人左右,主要内容:进行项目洽谈,举办投资环境说明会,牵头单位:外经贸局。三是台商来滨考察活动,时间:4月份,规模:邀请20人左右,主要内容:邀请部分台湾工商界人士来滨进行投资考察。四是滨海(台湾)经贸合作洽谈会,时间:5月份,规模:10人左右,主要内容:拜访台资企业,举办投资环境介绍会。五是赴韩、日开展经贸洽谈活动,时间:6月份,规模:20人,主要内容:进行化工产业专题介绍,开展化工项目联合洽谈活动,举办滨海(大邱)商务环境说明会。六是中国滨海(香港)投资促进说明会,时间:8月份,规模:15人左右,主要内容:推介滨海投资环境,开展投资洽谈活动。七是中国国际投资(厦门)洽谈会。时间:9月份,规模:10人左右,主要内容:组团参加厦洽会。八是赴欧盟开展经贸洽谈活动,时间:10月份,规模:10人左右,主要内容:开展投资促进洽谈活动。九是滨海(昆山)招商说明会,时间:11月份,规模:200人,主要内容:广泛邀请当地台商举行以项目集中推介、投资环境宣传为主要内容的说明会并落实一批签约项目。节庆活动可考虑安排7月中下旬(高考结束)。

   二、加大奖励力度

   县财政筹集100万元人民币,设立外向型经济工作专项资金,主要用于外向型经济工作奖励资金、外向招商活动经费以及出口企业补贴等。

1、对引进外资单位或人员的奖励

(一)奖励标准

①对年内新批注册外资实际到帐50-100万美元、100-200万美元、200万美元以上的利用外资项目,分别奖励1万元、3万元、5万元人民币。

②对500万美元以上重大利用外资项目本着“一事一议”原则,给予特殊重奖。

③对上年批准、今年注册外资实际到帐的项目,参照上述条款奖励同级别新批项目奖金的80%。

(二)奖励办法

实时确认、即时兑现。引资人员凭注册外资实际到帐验资手续和相关附件,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确认证明,经县外经贸局牵头,会同有关部门审定交报县人民政府确认后即时发放。

2、加大外资在年终考核中的比重

一是提高外向型经济在三个文明建设考核中的分值,从05年的12分提高到20分;在外向型经济考核指标中,进一步向外资倾斜,注册外资实际到帐考核分值占考核总分50分。

二是在招商引资考核中,加大外资的考核系数。按注册外资实际到帐额的2倍计算招商引资实绩。

三是对年终无外资实绩的乡镇、部门、单位年终综合奖考核(或一把手评优评先)实施一票否决。

四是加大引进外资先进单位的奖励。设立外资单项奖,年终考核对利用外资实绩前3名且完成县计划的乡镇和部门分别奖励5万、3万、1万元人民币,推荐10人为外资工作先进个人,由县委、县政府进行表彰。

3、加大对外资企业本身的奖励

(一)进区优惠。注册资本实际到帐且当年投入在50万美元、50-150万美元、150-300万美元、300-500万美元、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,分别参照投资额1000万元人民币、1000-3000万元人民币、3000-5000万元人民币、5000-10000万元人民币和亿元以上的县外资金项目享受进区优惠、土地优惠以及其它方面优惠。

(二)税收优惠5年。1、所得税除执行国家规定的外商企业所得税“两免三减半”之外,凡一次注册外资到帐在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,免税优惠延长一年。在此基础上,每增加100万美元,再增加一年,最高优惠期不超过5年。2、增值税。注册外资实际到帐50万美元以上的新办外资企业,生产经营在10年以上且当年实现入库税收10万元以上的,增值税县内留存部分中,前3年补贴80%,后5年补贴50%。3、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税收优惠实行“一事一议”。

(三)地方性行政事业性规费,各相关职能部门按最低额度标准公布,统一征收。

(四)外资企业同时享受县政府制定的其它优惠政策。

(五)现有企业利用外资嫁接、改造、重组成为外资企业的,除享受上述外资企业所有优惠政策外,另奖励企业新引进注册外资实际到帐额的0.2%。

三、加大服务力度

1、建立健全项目审批服务制度。建立项目审批服务中心,项目服务上坚持“谁引资谁受益谁服务,谁审批谁协调谁负责”的原则,特别是工商、环保、国土、安监、发改委等审批职能部门全面实行服务承诺制,一次性告知制,即时办结制、AB岗位服务制、责任追究制。对县内审批手续,材料齐全的随时办理,需要会办的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,需上报市以上有关部门审批由县对应部门负责牵头对上协调,市有关部门审批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,省有关部门审批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。

2、实行“商务小组”制度。建立由县分管领导牵头,外经贸局负责,专业技术人员、法律专业人员、商务谈判人员组成的“商务小组”,对技术、市场可行性有一定前期工作基础的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以上项目,由商务小组负责制定具体谈判、跟踪、实施方案,负责项目的评估、洽谈、跟进,确保切实提高项目洽谈成功率和项目引资的推进水平和质量。

3、加强软环境建设。在生产要素等方面向外资企业倾斜,积极帮助外企解决劳动力、生产用地、能源等各方面的问题,教育、劳保部门优先为外资企业培训、招聘技术工人。金融部门要扩大对外资企业的信用额度,帮助外企扩大规模。外经贸局要建立外资企业与政府各部门的沟通桥梁,认真听取企业的诉求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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